不少劳动者以为"赔钱就能了事"——付了违约金,就不再受竞业限制约束,可以光明正大地为竞争对手工作。这一认识是错误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40条明确规定: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这意味着,"赔钱"≠"解禁",违约的代价远不止一次性金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