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数:5103 阅读时间:15分钟 “自认”,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事实与证据审查确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诉讼结果,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在诉讼中有意或无意的“自认”行为。然而,针对 当事人在另案自认、陈述内容的效力及举证负担 ,却时常成为盲区。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