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娱某德娱乐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某IP与三某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著作权 著作权 / 不正当竞争 / 网络游戏

01基本案情

娱某德娱乐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某IP认为三某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某》游戏侵害了其《热血传奇》游戏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中行为保全禁令。长沙中院经审查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行为保全申请;原告不服申请复议,长沙中院再次裁定驳回复议请求。本案系网络游戏换皮诉讼的典型案例,案件证据材料多达5000页、电子证据1TB,案件事实极为复杂,涉及对《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权属情况的梳理以及对原被告游戏内容的比对,对代理律师的行业知识和法律认知提出了极高要求。

02典型意义

本案系传奇类游戏禁令案件,是网络游戏领域最为复杂和重大的诉讼类型之一。在行业在先案例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代理律师深入研究后引入新的思路并被法院采纳,取得了禁令诉讼的全面胜利,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一)突破在先裁判思路,明确游戏整体作品性质认定的新观点
游戏整体画面的可版权性问题系游戏领域争议较大的问题。代理律师经大量的案例及法律研究后,认为将网络游戏画面认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不符合著作权作品法定的原则,最终成功说服法官采信己方观点。本案法院认为将游戏整体作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进行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系对在先判决及学术观点的突破,严守《著作权法》作品类型法定之规定,对后续游戏整体作品性质的认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紧扣行为保全考量因素逐条抗辩,赢得禁令诉讼全面胜利
承办律师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从行为保全申请应当综合考量的因素出发,逐条抗辩并提交大量证据,证明案件权属存在争议、游戏作品可版权性存在争议、实质性相似认定十分复杂,进而证明本案不适合、也不应当适用行为保全禁令。最终法官以上述理由驳回原告的行为保全申请及复议请求。该案的处理思路充分融入了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游戏案件的准确把控。

‹ 返回典型案例列表 案例编号 · 34
Start a Conversation

复杂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请说明您的服务需求,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安排合适的律师对接响应。